近日,記者從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獲悉,三中院正在審理一起定制家具未用約定板材,消費者主張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索要3倍賠償的案件。
據介紹,2月初,消費者馬某在北京市懷柔區某建材市場內的北京溫馨圣德利家具店定制了3組衣柜。馬某與北京圣德利世家國際整體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圣德利家具公司)簽訂了合同,約定“柜體白橡色E0級”,并約定總計價款、店收預付款及余款。馬某支付了首付款。3月12日,圣德利家具公司在馬某住處安裝完3組衣柜后,馬某支付了剩余款項。后因該衣柜刺激性氣味強烈,馬某委托有關單位對3組衣柜的板材進行鑒定,結果表明板材并非露水河牌E0級刨花板。馬某將經銷商訴至法院。
在本案一審審理過程中,經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負責在北京市市場維權打假的工作人員王某鑒定,制作涉案3組衣柜的板材并非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E0級露水河牌刨花板。
一審法院判決經銷商前往馬某處將拆除后的3組衣柜移走,并返還馬某購買衣柜價款6700元;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判令經銷商支付馬某賠償金20100元。
經銷商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本案的案由為定制合同糾紛,應適用《合同法》而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請求撤銷一審判決,并依法改判。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獊碓矗褐袊M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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