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板材網】
“賣的紅木家具貨真價實,都是正規廠家生產的。”2月26日,記者在華凌市場一家銷售紅木和實木家具的店內,咨詢一套報價為56800元的紅木茶幾的產地、材質時,店員一再強調絕對是真紅木。問及產品質量明示卡時,店員一愣,但隨后表示:正規廠家生產,且符合銷售規定。
記者一再追問,她才說,此款紅木家具擁有的只是產品合格證,沒有產品使用說明書和紅木家具產品質量明示卡。即使是合格證,記者最終也未能見到真身。
據了解,由于紅木家具有投資屬性,《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規范了紅木家具的命名和分類,對家具成品進行明確的規劃和細分,從術語和定義上對紅木進行了規范,將采用全紅木材質、主體紅木和包覆式紅木制成的家具,統稱為紅木家具,其中對于產品命名及用材比例分類、要求、質量明示等列為強制性標準,防止以假亂真、以次充好的情況出現,讓消費行為更有法律保障。
然而新規實施后,未能配齊“身份證”的紅木家具仍在銷售的情況并不少見。不僅如此,甚至不少紅木家具店連商品價格也未明示,消費者獲取價格全是由導購員報價,當提及沒有配齊這些證件將會被“禁售”時,甚至有商家都表示很驚訝。“沒聽說不配齊‘一書一卡一證’不能銷售。”在位于廣匯美居物流園的一家紅木銷售店內,一位自稱從事紅木銷售已經6年的王姓導購搖搖頭表示不知情。“新規推廣到門店還需要一個緩沖期,店內代理的是多個廠家的產品,部分廠家出廠時已經配齊了‘身份證’,而另外一部分,廠家從2月1日起已開始追加印制了相關標識,但對于流入銷售環節還未能銷售出去的產品補充標識的工作可能就要滯后一些。”首府紅木第一樓的一位李姓經理坦言,即便現在有些品牌在紅木家具銷售市場已初具影響力,但也不是所有的在售家具都配齊了“身份證”。
距離新規實施已經7個月、強制執行也有近一個月了,為什么商家至今未能按照新規執行?盡管眾說紛紜,但是與任何新事物一樣,多數商家認為其推廣需要一個緩沖期。另外,也有商家表示,新規在實施中存在漏洞也是導致未能執行因素之一。
“如果按照樹種命名,可杜絕造假,要是按照木材命名,商家就有機可乘。”華凌市場內一家紅木家具的經銷商表示,從價格上來說,同屬“大紅酸枝”的交趾黃檀價格是絨毛黃檀的10倍以上,如果產品質量明示卡上只填寫紅酸枝,消費者誤買到絨毛黃檀就會很吃虧,在維權時還會存在糾紛。
正如這位經銷商所言,根據《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規定,商家在銷售時,要標注商品名稱,而商品名稱的填寫,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按樹種命名,另一種是按照木材來命名。與此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紅木國家標準》則規定,紅木有5屬8大類,從類別上看,有紫檀木、花梨木、紅酸枝木等,而紅酸枝大類下,就有交趾黃檀、巴里黃檀和絨毛黃檀等7個樹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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