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花梨”之名因何而生?在追根溯源之后,不難發現“草花梨”這一稱謂最早是民間為了方便起見,對幾種木材的統稱,它的出現與黃花梨密切相關。晚清民國時期,海南黃花梨幾乎砍伐殆盡,加之當時國力日趨衰微,進口同等貴重的木材(如檀香紫檀)已經力不能及。這個當口,草花梨作為黃花梨的補充而被引入到了家具制作中。所以,在存世的晚清民國家具中,草花梨的家具數量相當可觀,而黃花梨家具則難得一見。
根據國內歷史上所用草花梨的情況,如故宮中的草花梨隔扇及其它內檐裝飾所用木材和海南島舊房料、舊家具殘件的檢測與分析,歷史上“草花梨”這一稱謂主要包括兩種木材,一種是大果紫檀(俗稱緬甸花梨),另一種是印度紫檀(俗稱薔薇木、花梨木),《紅木》國家標準將它們都列入了紅木范疇。
由此,可以看出“草花梨”自誕生之日起,就不是一種木材的稱謂,而是對幾種木材的統稱。在晚清民國時期,“草花梨”主要指大果紫檀和印度紫檀兩種木材。而除了這兩種木材外,通過對晚清民國遺留下來的家具實物的分析,越柬紫檀和鳥足紫檀也在使用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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