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的膠合板企業在發展最繁榮時期一度突破10000家,但是其中75%又以小企業為主,小企業占地小,人員少,生產經營靈活,有一定的優越性,但是小企業的弊端也是顯而易見的,單板外購,膠黏劑外購,無自有品牌,能耗高,原材料利用率低等等都阻礙了膠合板產業的發展,所以逐步淘汰落后產能,對于一部分年產量低于3萬立方米的膠合板廠進行適度的限批變得很有必要。
同時,對于年產值超過5000萬的中大型膠合板企業,政府應酌情采取不同幅度的貸款貼息政策進行扶持,還應制定公平競爭的政策與法規,建立以質量而不是僅以產量為標準的行業準入制度; 同時,應充分發揮人造板協會和質檢部門作用,如開辦檢測培訓班產品標準宣貫,技術分析會,幫助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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