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近日江蘇常熟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在檢驗進口原木時檢出一批不合格的進口原木。該批木材為散裝尤加利原木,來自澳大利亞伯尼港和霍巴特港,較合同體積短少908.945立方米,短少率達50.8‰,貨值10.5萬美元。常熟局及時出具索賠證書,同時提醒收貨人采取相應的措施規避損失。
調查發現,短少原因一是到貨根數短少,二是發貨方采用抽檢部分推算整批的方法計算進口木材材積,但所抽取樣本徑級過大、缺乏代表性。
對此,檢驗檢疫部門建議相關進口企業:一是謹慎訂貨,嚴格評估供貨商的產品質量、信用狀況,最好選擇有長期貿易關系的供貨商;二是在與國外供貨商簽訂合同時,對容易出現問題的木材規格、到貨根數和材積等檢驗標準和檢驗方法作出明確要求,并列出賠付處理條款,以便在產生糾紛時可快速確定責任方和賠償方案,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三是加強監裝管理和木材行業信息通報,建立預警機制,及時把有故意欺詐等行為的供應商列入黑名單,維護自身經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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