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貿易壁壘新的發展有下面幾條:
第一,由于反傾銷不奏效,就會聯合出臺雙反。因為如果按照美國反補貼法,反補貼只適用于市場經濟國家。美國既不承認中國是市場經濟國家,卻又對中國用反補貼法,理由是中國的市場經濟改革已經允許對中國適用反補貼法。
第二,目前的貿易壁壘隨意性非常大。特別是在美國,只要幾個企業組成一個聯盟馬上就能立案。
第三,目前要看清貿易壁壘趨于政治化。
第四,在WTO框架下,一些國家的國內法律或地區法律也限制國際貿易,起著貿易壁壘的作用。
美國的《雷斯法案》簽署生效已經100多年,2008年12月25日修改以后,原來只針對動物的,現在針對所有的動植物了,也就是針對木材。《雷斯法案修正案》出臺以后,第一個處罰的就是中國企業,第一家關門的也是中國企業。
《歐盟木材法規》有20個章節,只有4、5、6章是對企業要求的,第6章最嚴格,叫盡職調查。為了做到合法性,要求我們做盡職調查,核心是木材可追溯性。木材的來源,生產用原木來源,從出口到進口,進口到加工,加工到成品,全部過程是否有可追溯性?如果是實木產品相對簡單,如果是復合木質產品,一個桌子肯定是由數十種木材組成,如何界定?所使用的木材科學名稱是什么?未來我們的工作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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