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60年代,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澳大利亞和日本共同向該國發起財政援助,借助發展計劃吸引國外私人投資。發展計劃在當時是一個嶄新的議題,但它卻壓制了對其他問題的討論,如環境保護和土著居民的權利等。
在西方經濟顧問的幫助下,蘇哈托高舉發展的大旗,并被人們冠以印尼“發展之父”的稱號。他下令制定了1967年林業基本法和相關國外投資法。這些法律將印尼1.43億公頃的土地(約占印尼土地面積的3/4)劃為林業區。
罔顧在這些土地上生活了千年之久的達雅克原住民的權益,法律將這些土地上的采伐許可權慷慨地授予國外私營企業及他們在國內的合作伙伴。
這令原住民部落失去領地,700萬爪哇人被迫遷居。這一切都讓當地人的生活雪上加霜。貧窮的農民為了維持生計,不得不開荒土地,種植作物,并由此引發了1982-83年舉世聞名的婆羅洲森林大火。
2014年5月,印度尼西亞人權委員會就土地和森林違法問題啟動首個全國調查。
網友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