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并扶持一批森林莊園
《方案》明確了試驗示范的重點和內容,首先是明確堅持家庭承包經營權不變的基礎上,開展集體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離,在盤活經營權方面作出示范。
在《林權證》明晰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的基礎上,探索經營權的分離試點,開展縣級林下經營權登記發證,進一步挖掘潛力,釋放活力。在經營權分離試點的基礎上,探索開展林下經營權流轉及抵押融資,改善林下資源配置效率,促進資源、資金、技術等生產要素的重新組合和優化配置,促進林下經營的規模化發展,實現林下資源產出效益和林農收入的最大化。
進一步加快林業合作社和股份制林場以及森林莊園發展,鼓勵用經營權參與組建各種經營實體,重點推動林業合作社和股份制林場發展,允許利用不超過經營總面積5%的林地建設林業生產服務設施。打造一批示范合作社、示范林場和森林莊園,并對其進行專項扶持。
推進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方案》提出,進一步加快林業投融資體系建設,通過林權收儲,豐富流轉方式,使林農分散式流轉,轉變為收儲中心集中流轉,充分發揮林地價值,保護廣大林農合法權益。
鼓勵和發展各類林業社會化服務機構,為林業社會化服務機構的設立開通便捷通道,鼓勵社會化服務機構承擔林業技術推廣、信息咨詢、外業調查、資源評估等技術服務工作。引導成立林業社會化服務行業協會,通過行業自律,建立規范有序的服務市場秩序。
將按比提取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費
《方案》提出,要建立公益林管理經營機制,在挖掘林業資源潛力方面作出示范。其中最顯眼的是開展地方公益林流轉試點。
將出臺《昆明市級及以下公益林流轉管理辦法》,在確保林地性質不變、生態效益不降低的前提下,試點開展地方公益林流轉,充分挖掘公益林潛力。探索在市域范圍內從森林生態效益直接受益的供水、水力發電、生態旅游景點等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費,拓寬補償資金的籌集渠道。
在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方面,將進一步提高林地征占用補償標準,對使用重點生態區商品林、市級公益林、省級公益林和國家級公益林的,制定收取森林資源補償費,適當提高用地成本,控制林地不合理消耗,引導科學合理節約利用林地。
成立昆明國際林業產權交易中心
《方案》提出,要建立和完善林權流轉機制和制度,在促進林業生產要素規范流轉方面作出示范。按照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的要求,由市級財政安排啟動資金,成立昆明國際林業產權交易中心,構建涵蓋全省,輻射南亞、東南亞的涉林產權、林業生產資料及林產品交易市場。以昆明林權信息網及各地林權管理服務中心為載體,發布流轉信息,定期公布“林權流轉價格參考指數”,解決林權流轉信息不對稱問題,促進公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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