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為木材來源合法,安心駕車將木材運到廣東佛山進行銷售,豈料在途經汝城時,被人舉報沒辦理相關證件而受罰。12月7日,違法行為人鐘某因承運無木材運輸證的木材,被湖南省汝城縣森林公安局沒收違法所得,并被罰款。
11月24日晚,汝城縣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舉報電話稱:有一輛贛牌照車運著一車木材,準備往廣東方向駛去,木材可能沒辦任何手續。民警接到報警后,立即對被舉報車輛進行跟蹤,發現該車在經過汝城縣三江口木材檢查站時,未進站登記檢查,遂斷定該車木材未辦理木材運輸證,立即將該車截停。
經查,司機陳某受老板鐘某的安排,為湖南省桂東縣某木材加工廠運輸杉鋸材。陳某不清楚木材來源,也無木材運輸證。為查明木材來源是否合法,民警對木材加工廠的負責人李某進行了詢問。李某交代,這批木材為杉原條,購于桂東縣桃洞林場,有合法采伐手續,他把杉原條加工成鋸材后,雇請鐘某開車欲將木材銷售至廣東佛山某家具廠,但未辦理木材運輸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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