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國家標準《紅木》(GB/T18107—2000)的頒布實施,“香枝木”作為商品材的木種名稱逐為紅木愛好者所熟悉。然何為“香枝”,其與家具行業(包括文物收藏界)習慣上稱為“黃花梨”的名貴硬木之關系如何,可能是廣大消費者及收藏愛好者所不曾了解的。就此,筆者作一簡要介紹。
最初,“香枝”一名出現在廣州木業界,原指我國特有的降香黃檀樹種之木材,為區別另一類進口木材“酸枝木”故又有“土酸枝”之名。廣東家具行業中通常稱其為“降香木”(藥用名“降香”)。降香黃檀產于我國海南島低海拔的平原或丘陵地區,為國產兩種珍稀紅木樹種之一(另一種為產之云南的版納黃檀,俗稱“牛角木”,曾用名“黑檀木”,現《紅木》國家標準中歸“黑酸枝”類)。海南通稱“花梨”或“花梨母”,島內吊羅山、尖峰嶺為主要林區,現廣東及廣西南部也有栽培。
據廣東林仰三先生采集的標本看,其木材特征為:心材紅褐至紫紅褐,深淺不均勻,雜有黑褐色條紋;木材有光澤;具辛辣香氣(用微波爐加熱后香氣濃厚),久則消失;管孔內具深色樹膠(加熱后有樹膠外溢現象);軸向薄壁組織為傍管帶狀及聚翼狀;徑面有射線斑紋;波痕可見;氣干密度小于1g/cm3,浮水。(注:此標本為廣東省林業廳60年代海南木材普查時所得,此次調研蹲點有中國林業科學院木材工業研究所等單位參加。)
在20世紀60年代,上海工藝美術行業(如藝雕四廠等)曾以國產“花梨”(即海南產降香黃檀樹種木材)用來代替進口“紅木”制作工藝品及高檔家具,因其木材具有香氣,故又按習慣稱其為“香紅木”。(注:上海及江浙地區稱“酸枝木”為“紅木”,有香氣的稱“香紅木”,包括現商品材名“花梨”的紫檀屬樹種木材)。
在成俊卿先生主編的《木材學》(1985年出版)及《中國木材志》(1992年出版)中,降香黃檀樹種也以“香紅木”為商品材名稱。1997年頒布實施的國家標準《中國主要木材名稱》(QB/T16734—1997)中,降香黃檀樹種商品材正式定名為“香紅木”。
在家具行業,有關紅木家具的第一部上海市地方標準《紅木家具產品標識規定》(DB31181—1996)對“紅木家具”的名稱定義“是指用紫檀木,癭木,烏木,雞翅木,酸枝木,花梨木(產地為東南亞)材料制成的家具的統稱”。由全國家具標準化中心負責起草的輕工行業標準《深色名貴硬木家具》(QB/T2385—98)中,降香黃檀樹種木材被稱為深色名貴硬木家具用材之“黃花梨木”,別名降香木、香紅木、花櫚、香枝、花梨母。
在《紅木》國家標準起草過程中,楊家駒先生曾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因考慮到“紅木”一名已成為一類商品材的統稱,廣東地區(如廣州)又有將黃檀屬顯心材樹種之木材分為“酸枝”與“香枝”的事實,故采納林仰三先生的建議改“香紅木”(降香黃檀)為“香枝木”(或“黃花梨”)。至此,就國產香枝而言,降香黃檀樹種商品材就是家具行業中的名貴硬木家具用材“黃花梨”。那么,是否進口的商品材“香枝木”都可稱為家具用材中的“黃花梨”?黃檀屬顯心材樹種之木材目前有幾種可納入商品材“香枝木”?針對這些疑問,筆者以下談談自己的看法。
一、就家具行業(包括舊家具收藏)而論,“黃花梨”一名主要是指舊家具收藏中的文物家具,現在除少量用舊料(如舊門窗、房梁等)改制古典家具外,木材市場上已無商品材可供(降香黃檀屬國家保護植物,早巳禁止砍伐)。所以,“黃花梨”一名改“香枝木”其目的是為了規范“紅木”商品材名稱。
二、進口“香枝”是否也可以叫“黃花梨”的問題。其實,對這個問題古典家具及文物專家早就持反對意見,幾年前,筆者為起草行業標準《深色名貴硬木家具》之附錄部分(即用材樹種)曾在《中國木材》雜志發表《話說紅木》一文征求業內同行及收藏愛好者的意見,并與北京故宮博物院胡德生先生、上海博物館王正書先生等文物專家探討過,認為因歷史原因“黃花梨”一名適用于文物收藏及家具行業。而以現存的家具實物來看,“黃花梨”為“海南香枝”(降香黃檀)應無疑議,如將進口“香枝”統稱“黃花梨”,必然會引起爭議。
三、據史書記載“花梨產交(交趾)廣(兩廣)溪澗,一名花櫚樹,葉如梨而無實,木色紅紫而肌理細膩,可做器具、桌、椅、文房諸器”,“花櫚色紫紅,微香,其紋有若鬼面,亦類貍斑,又名花梨”。然筆者曾取產自中南半島的“香枝”木樣及樹葉寄于廣東林仰三先生,其結論此“香枝”非海南降香黃檀同一樹種,因植物學樹種名(拉丁名)不明,暫定“越香枝”之名以示區別。現國內木材市場上進口的“香枝”商品材都是指此種木材,即“越香枝”。
最后,筆者以為用“香枝木”代替“黃花梨”一名在《紅木》國家標準中出現雖不盡如人意,但從長遠來看此舉將有利于結束“黃花梨”家具用材樹種名稱之混亂現象,并起著促進紅木家具行業健康發展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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